一、依據115年5月12日輔研二字第1155013044號函辦理。
二、115年1月至6月經費核銷:
(一)經常門3萬元以上之採購案:請購單須於115年6月12日(五)前送達研發處/校發中心。
(二)核銷截止時間:115年6月30日(二)PM4:30。
三、115年7月(7月1日至7月16日)經費核銷:
(一) 僅受理該期間實際辦理活動所產生之憑證(如成果發表活動當日之餐費、評審費,或資本門項下已請購尚未核銷者),其餘一般性支出如文具、印刷費、郵資等,恕不受理。
(二) 單位若有7月核銷需求,請填寫「當月辦理核銷作業申請表」(附件),經主管用印後於115年6月30日(二)PM4:30前送達研發處∕校發中心,經確認後始可進行核銷。
(三) 核銷截止時間:115年7月1日至14日所產生之單據,須於2日內完成核銷送件;115年7月15日至16日所產生之單據,須於當日中午12:00前將核銷憑證送達研發處/校發中心。
四、本(114)學年度逾期未完成核銷者,將辦理退件,請另尋其他經費支應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