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據教育部「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」,舉凡涉及「院系所學位學程」之新設、系所合併、停招、裁撤、核定名額增減、學籍分組、轉型學程與各項專班之設置與調整,均須提送校內各層級會議討論(院務會議→校務發展委員會→校務會議→董事會),經會議通過之調整將依各相關辦法指定時程報部。相關法規申請表格各院系所一覽表附件: 輔仁大學總量增設調整申請作業須知.pdf